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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异中的坚守 ——论冰凌一组小说的思想倾向

文: 王宗法、刘云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进程中,移民是一个越来越频繁的国际性的现象,几乎涵盖地球上所有的民族,甚至造成以移民为主体的国家,美国和澳大利亚就是两个典型的例证。从文化变迁的角度来讲,移民者离开本民族踏上异国土地这个行为本身就带有文化思考与文化选择的特性,意味着移民者将自己从本民族文化的土壤里连根拔起移放在异质文化的土壤中。不论出于何种原因,移民者在异国他乡寻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本民族文化与异族文化这两种存在差异的文化之间虽无优劣之分,但在思想、观念、习俗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却可能有这样那样的差别,因此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和碰撞,其结果要么是一方被另一方影响而改变,要么就是在双方的相互影响中最后达到交融的状态。这两种过程常常相伴着发生,移民者自身的思想意识也必然会随之发生改变,这在近代以来华夏儿女移居海外尤其西方的历史中已经显示得越来越清楚了。
 

   










 

    但无论如何改变,移居海外的炎黄子孙其黑眼睛、黄皮肤是变不了的,移民者自身所承载的中华文化背景也是无法一笔勾销的,中华传统文化和道德的影响同样是根深蒂固的,无法轻易改变并必然会影响和制约移民者的行为与心理变化。比如《北京人在纽约》中,郭燕虽然嫁给了麦卡锡,但是中国传统的“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思想促使她把麦卡锡的商业秘密透露给前夫王启明,从而直接引发了一系列风波。可见,移民者在异族文化的影响下发生“变异”的同时必然会自觉不自觉地“坚守”着本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核,“变”中有“守”可以说是海外新移民普遍的精神状态。旅美华人作家冰凌的小说《中风》、《旅美生活》和《同屋男女》这一组作品就典型地表现了这一种倾向。

   

    《中风》的主人公“我”在三十八岁那年离乡别国,“从地球的那一头跑到地球的这一头,从东方世界跑到西方世界,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跑到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因此,“我的命运情感尊严思维兴趣关系交往表达甚至食欲等等,都发生了撞击摩擦磨合冶炼膨胀转向”,可见,这次的移民经历对“我”的人生影响多么巨大,从主观的思想、情感、意识等等,到客观的饮食起居、待人接物等方面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应该说,这种变化是每一个移民者都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只是对每个人而言,可能会有主动与被动之分或程度深浅的不同而已。经过这种急遽的变化,“我顿时迷失了”。显然,这种“迷失”是移民者自身在突然面对异族文化的冲击时所感到的“失根的痛苦”以及在面临文化选择的时候所产生的矛盾与困惑。由此,“我”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怀疑,提出“我为什么要来美国”这样一个看似简单却让人十分惊讶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提出标志着“我”对自己原先的移民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

   

    其实,如果我们作一点深入分析就可以发现,“我”之所以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并且对自己的移民之举进行一系列反思与追问,恰恰表明“我”的内心深处存在着对本民族文化传统、对自己民族之“根”难以割舍也无法割舍的情感。就像小说中所说的那样,“根对人来说是很重要的,有了根就有了底,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知道自己现在在什么方位,那么他的精神就不会迷失。所以没有根的人要苦苦的寻根,寻到根的人精神就找到软床,可以稳稳当当的躺下。”这里的“根”其实就表现出“我”的一种自然的种族归属意识。就是因为有了这种意识,“我”和兄妹们才都认为圣诞节是美国人的节日而无法投入进去也不愿意投入进去,而以过春节为正宗。后来虽然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得不入乡随俗认同了圣诞节,也还是进行了中国化的改造,吃的是中国菜,喝的是中国酒,聊的是中国的话题。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人一生下来就是群体中的一员,与集体、社会从来就分不开,因而天生就需要一种归属感,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组织、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失去了归属感,人就会像一片漂泊无依的落叶,不知所终,内心永远无法安定与踏实。很多漂泊在外的游子们所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归属感,因此他们总是通过各种方式来寻“根”,来确认自己的归属。小说中写到前几年美国西海岸的一批“老知青”发起成立了一个中国知青联谊会,顿时一呼百应入者纷纷。试问一个知青联谊会何以会产生如此强烈的反响?其实说穿了也就在于那些海外的游子们尤其是有过知青经历的移民者通过这种方式来对自己的民族身份重新进行确认,从而找到自己的归属。尽管知青的经历对大多数人而言是苦不堪言的,但是那也确实是他们在自己的祖国、在祖国的土地上经历的一段实实在在的人生岁月。很多知青在回忆这段经历的时候已经没有了苦涩的感觉,相反,留给他们更多的却是美好的青春气息和艰难的生活对自己人生的历练。

   

    从整体上看,在长期的海外寄居生活中,虽然有一大批中国人通过自身努力已经逐渐融入当地主流社会,可以说是身处“洋场”,整天与各色洋人打交道,但由于先天以及后天的局限却难以真正成为其中的一份子。旅美作家刘荒田的《美国红尘》系列《假洋鬼子的悲欢歌哭》、《假洋鬼子的想入非非》和《假洋鬼子的东张西望》就是以“假洋鬼子”之称对移民者这种尴尬的文化身份进行调侃。可见“洋装虽然穿在身”,但“我心依然是中国心”,移民者最终都无法摆脱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对自己的影响。

   

    在《中风》中,父亲的中风对在美国的“我”影响巨大,促使“我”把抽了二十多年的烟都戒了。虽然在父母的教导、妻子的唠叨和医生的指示下,在这二十多年里“我”曾经戒了十几次烟,但是都没有这一次干脆和彻底。原来“我”这次行动是源于一种崇高的使命感,因为父亲病倒以后,“我突然有一种沧桑感,从沧桑感中又生发出一种责任感,仿佛父亲把接力棒交到我手中”,“我不仅要承上启下,而且还要扶老养小,所以在这种重要的历史关头,我是不能有一点麻烦的。”显而易见,“我”这种崇高的使命感来源于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来源于中国男人对家庭的责任感。
 

   








    在中国,自古就有男人是一家之主也是一家顶梁柱的思想观念,上要赡养老人,下要呵护子女,中间还要兄弟姊妹和谐以维持一个大家庭的圆满。而在西方,个性的独立与自由淡化了人们的家庭观念,社会保障体系的高度健全也使子女不必为父母操心,因而亲情淡薄、人情冷漠,缺少相应的伦理观、道德观。而“我”虽然从东方来到西方,从中国来到美国,“我”的情感思维方式等等也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以至于父亲曾义正辞严地要求“我”改变与儿子交流的方式以维护一个父亲应有的形象,可是那也只是教育的方式有所不同而已,实际上,“我”对儿子深切的爱正是源于“我”对家庭、对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源于“我”对中华传统伦理和道德情感的自觉坚守。

   

    在《旅美生活》中,主人公老金是一个从国营工厂退休的车间主任,他原是被在美国开餐馆的儿子接过来享清福的。刚开始到美国,他还是像在国内一样无所事事,虽然比在国内要孤独些,但照他自己的话说比起国内那些老同事,他已经是皇帝老爹了,因此可以说他已经是十分心满意足了。然而后来的生活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儿子请他到自家的餐馆“听雨楼”担任总经理,这竟成为他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在“听雨楼”,他的生活过得充实而有意义,他把自己二十多年车间主任的工作经验充分运用到餐馆的日常管理之中,成绩显著。后来,他更是以自己的沉着冷静和不凡才智成功地迎接了来自“长江浪”餐厅的挑战,使“听雨楼”在这场残酷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并且发展壮大,最好地验证了“生姜还是老的辣”这句中国俗话。在事业上的成功给他带来充分自信的同时,自由开放的餐馆大堂经理老叶又带领他领略了生命中另一种新奇的景象,从而改变了他原本封闭保守的情欲观,从此他对自己的生命有了新的体验和理解,再度感受到青春般的快乐。

   

    可以说,老金从思想到行为、从生理到心理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使他从此开始了另外一种人生。但是老金毕竟是一个已经在中国生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中国传统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依然会不自觉地流贯在他的行为之中。例如,在中国勤俭节约被视为一种美德,几千年来一直延续至今,老金在“听雨楼”就继续发扬了这种精神,顶着“周扒皮”的恶名用原本要丢弃的鸡骨架给员工们做开饭菜。他不仅自己节俭,还把这种精神教给他的儿子继承,中华传统就是这样一代一代传递下来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老金管理“听雨楼”的方式、方法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的管理历来讲究用人之道、驭人之术,这是几千年来中国“人治”思想的具体体现。但中国的“人治”思想重视主观感觉和印象。老金在国内当了二十多年的车间主任,管人的经验可以说是十分丰富的。“听雨楼”的员工虽不多,却各地来的都有,因而内部关系十分复杂,很不团结。老金一上任没多久,就任命了一个大堂经理,从而把矛盾下放,使自己的管理相对容易多了。另外,“人治”注重以自我为中心,也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里的“亡”当然不再是封建时代对人的消灭,而是一种排斥,即把听话的人留下,不听话的人调离,因此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实际上就处于对立状态,刚开始老金的管理也是如此,这也是他的一点不足吧。

   

    在小说中,大唐善于逢迎,所以深得老金赏识,而海派维特托尼总是向老板提意见,给老板出难题,结果让老金十分不快,他就想办法要辞掉托尼。本来解聘在西方国家应该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只要员工违反了公司规定就可以解除雇佣关系,不用费什么周折,一切都做在明处,但是在中国,这方面的讲究是很多的,“明升暗降”就是其中一法,即既要拔掉眼中钉,又要让对方无话可说,一切都在暗箱操作,你可以意会却又不便明说。因此,在“听雨楼”,为了辞掉托尼,老金还颇费了一番心思。他以调动工作为名把托尼派到油水少的新餐馆,让托尼自己不满意然后辞职,这样既达到了目的,又维护了自己的声名,另外还削弱了海派维特的势力,可谓一举三得。

   

    就这样,老金在“听雨楼”运用了各种“权术”,这其中既有传统文化的遗留,也有他实际工作的心得,是老金对中国“人治”想不自觉地坚守。当然,“人治”思想内涵驳杂,远非这么简单,倘从另一个方面来解释,其实也是中国自古以来“天地人和”思想的反面应用。中国自古讲究“以和为贵”,不管这个“和”是出于本心,还是仅局限在表面,人们总是要努力维持人际的和谐,起码要在面子上过得去,不能太伤和气。老金委婉地解雇托尼其实也是给托尼一个主动辞职的机会,这样在客观上仍然保留了“和”的面纱。本来,辞职和解聘对公司和员工来说都不是什么让人高兴的事,但托尼要走了,老金却真心诚意地为他开了一个欢送会,二人既然没有了工作中的对立关系,也就可以彼此流露一些真情了。尤其是老金,在听说了托尼的艰难情况之后,不禁动了恻隐之心,那一晚他失眠了。可见,老金的本性还是善良的,他原来的那些作法虽然不免让人觉得狡猾,可实际上既是出于事业的考虑,也是对“人和”的一种坚守,只是方式有点特别罢了。











   

    与上两部小说相比,《同屋男女》则是一篇十分幽默的作品,讲述了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中国男人赵重光和美国女人露西之间发生的故事。中国传统文化认为“男女授受不亲”,因此陌生男女之间是不能单独相处的,尤其不能同屋而居。现在虽然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男女之间可以自由交往了,但男女有别的思想仍根深蒂固,如果单身男女要住到一个屋檐下,还是会让人觉得不成体统。因此当赵重光得知露西是单身一人和他住在一起时,就觉得非常吃惊,很长时间都无法安下心来,特别是当露西与男友幽会时。刚开始,碰上露西与男友幽会,赵重光听到喊叫声,就慌得逃进房间,关上门,半天不敢出来,不过久而久之,他也就习惯了,且由坐立不安发展到无动于衷。

   

    随着赵重光与露西交往的增加,二人的关系也逐渐亲近。不久,露西被提拔为部门经理,她希望赵重光能够帮忙做一顿中国饺子宴请同事们,并表示会支付报酬。赵重光答应帮忙却拒绝收取报酬。在中国,朋友之间互相帮忙是很平常的事,帮忙就是帮忙,如果收取报酬,就不叫帮忙了,这与西方的交往原则是十分不同的。中国的人际关系是以人情为基础建立的,人情是规范人们思想与行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中国自古就讲究扶危济困,创造出以仁爱精神为内核的充满人情味的人际关系。中国传统的伦理观、道德观都体现着这种“人情味”。但是,中国的人情是建立在“礼尚往来”之上的,也就是说,别人帮助过你一次,送给你一个“人情”,在适当的时候,你就要把这个人情再加倍还给人家,才能算是君子,即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你没有去帮忙,就会被别人看作是忘恩负义的人,将被社会唾弃。这样的人际关系一方面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但另一方面,这样的人情也会使原本简单的人际关系复杂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另外,人情属于道德范畴,因而是不规范的,然而中国人却习惯于用不规范的人情代替规范的法则,常以情代理,从而往往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成为滋生不良社会风气的温床。这篇小说中的“人情”当然属于前者,是赵重光在一个以物质利益为最高原则的美国对中华美德的坚守。

   

    小说中赵重光的变化还体现在他与露西关系的发展上,从羞于同屋居住,到认可露西的生活方式,再到相互亲近直至发生性关系,他从保守逐渐转向开放。不过赵重光却没有完全丧失中国传统的道德感、责任感。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认为婚外情是不能允许的,所以应该用道德的力量对个体的本能欲望加以约束,这与西方尊重人性本能欲望的观点大相径庭。因此,赵重光在与露西发生关系的同时始终都摆脱不掉对妻子的内疚感,即使是对露西的丈夫乔治,他也有点不安。他内心觉得和露西保持这种关系,无论对乔治还是对自己的妻子,都是一种伤害,但个体生命的本能又使他陷在与露西的关系之中不能自拔,因此他时常处于深刻的矛盾之中。然而当移民局批准妻儿来美探亲以后,赵重光终于作出了自己的选择:离开露西,搬出去住,从而维护家庭的稳定。应该说,赵重光在经历了从背离到回归的一系列变化之后,最终还是实现了对传统道德的坚守。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这组小说中没有回避对中西文化对比与冲突的描写,可以说,《旅美生活》和《同屋男女》就是以中西文化的对比与冲突作为主要情节来结构小说的,但作者在具体描写中,对于中华文化既不是单纯地反思,也不是一味地认同,而是站在客观的立场,对不同民族文化的优势和不足都予以理性的审视,从而作出自己最终的价值判断和选择。《中风》中“我”的反思和《旅美生活》中老金的转变就体现出作者的价值判断,而《同屋男女》中赵重光最后的决定也是这种选择的结果。因此,变异中的坚守就不再是作家简单地、刻意地去认同中华文化,而是在理性的观照下对中华文化的深情凝视和表现,同时也是对人类文明进程的一种形象透视和展望。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中风》、《旅美生活》和《同屋男女》这一组小说虽然题材各不相同,反映的生活也有较大差异,《中风》以国内生活为主,偶尔穿插国外生活;《旅美生活》主要表现一个退休老人在美国的经历;《同屋男女》则描写了一个访问学者的一段婚外情。但是这三个作品在人物形象塑造中都写出了人物在异质文化影响下发生“变异”的一段过程。其实,“变异”的过程既是交流的过程,也是发展的过程,一个人要在变化中发展,一个国家或民族也是如此,总是要在积极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精华的基础上才能不断前进,封闭保守只能导致落后挨打,这是已经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真理。但“变”并不意味着全盘放弃本民族文化,而是在坚守本民族优质文化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的一种改造,从而使其更加健康、更加富有活力。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已经深深地融进中国人的血液里,形成一种顽强的“民族情结”并以潜意识的方式支配着个体的思想和行动,即使是在变异的过程中,个体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坚守着某些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道德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冰凌的这一组小说所透露的思想倾向不仅仅发生在海外华人身上,也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人类共同特征。世界上各个民族的子孙都有一种本能的民族意识,促使他们积极坚守着属于自己民族的文化,正因为如此,地球上不但有了唐人街、韩国城,而且也有了爱尔兰山庄、印度村等等,从而构成世界上多姿多彩的人文景观。一言以蔽之,变异是必然的,坚守也是必然的,这两个必然的交替发展、相伴行进正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现象。事实上,“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人口的流动和迁徙,在某些时候或许因其无序和盲动带来一些混乱和纷争,留下一些后遗症,具体到个人,也可能因为偏于接受消极因素而走上人生的下坡路,甚至堕落,但从总体上看,这种移民行动不但给个体发展创造出新的机遇,更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开辟了广阔的可能性,以至现代移民多的国家如美国发展往往更快些,成为人类文明进程的一股源头活水,居功厥伟,因而形象地反映这一规律的文学作品就具有了超文本的文化意义。

   

    注释:

    ①原载福建《海峡》从刊2001年4期,美国《星岛日报》副刊2003年连载。

    ②原载美国《东方》杂志2002年6-11期,天津《小说月报》(增刊)2002年4期转载。

    ③原载美国《东方》杂志2002年3期,天津《小说月报》2002年4期转载。













生命的追问——读冰凌的中篇小说《中风》
 

文:刘 云
 

    初读旅美作家冰凌的中篇小说《中风》(见《海峡》2001年4期)是在读过他的另一部中篇小说《旅美生活》之后,大概是这两部小说的风格差距太大,我在美美地享受了《旅美生活》的夸张、幽默给我带来的快乐之后,实在是接受不了《中风》这部读起来平白的、零散的、琐碎的,可以说是一点也不像小说的小说。我这样说一点也不过分,因为这部小说既没有连贯起伏的情节结构,也没有个性鲜明的中心人物,读起来像是一篇回忆录似的纪实散文。但是读了两页之后,我就再也放不下了,终于一气读完,一遍还觉得不够,又重新读了两遍、三遍,每一次阅读,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和收获。何以如此?原来这部小说让人回味与思索的东西太多。

 

    "中风"在词典上的解释是一种病,多由脑血管栓塞或发生血栓、脑溢血等引起。初起时突然头痛、眩晕,短时间内失去知觉。但是在这部小说中,"中风"已经不是纯粹病理学上的含义了,作者将它引申到精神领域,赋予它更加深刻、更加丰富的象征意义,从而使这部小说具有了深厚的思想内涵。在作品中,父亲中风是个引子,引起"我"对自己人生历程的回顾与思索。"我"老是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中风"了,因为我的感觉经常模模糊糊,处于不清晰的状态。"精神中风"是这部小说中出现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名词,什么是"精神中风",我们由"中风"的本义来推论,就可以解释为精神的无知觉状态,或者是精神的模糊状态、迷惘状态、缺失状态,也就是小说中所说的"精神的迷失"。在这种状态下,人就像是中风一样,对自己的行为毫无知觉,人生常常在盲目的、不自觉的、无目的的状态下发展,缺少清醒的意识和自觉的行为。因为一切都是盲目的、无目的的,就谈不上什么确定人生目标、树立远大理想等理性思考,个体也就缺少精神支柱、精神动力,人生因而变得没有价值、没有意义。可以说,这部小说就是借父亲中风这个引子,对人生、对命运进行的一番思索与追问。

 

    显然,"精神中风"是一种可怕的状态。"我"的祖父原是上海郊区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他恋家、爱子,但唯一的儿子却在遥远的福州安家落户,因而老伴去世后他倍感孤独、寂寞,可是儿子又不允许他续弦。中风使得他如同废人,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度过每一个像黑夜一样的白天",肉体已经失去了可以享受生活的权利,而精神上又没有一点可以填补的东西,最爱的儿子又在远方,身边连一个可以陪伴自己的人也没有,生活对他来说除了煎熬之外已经全然没有意义,以至他最后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孤独、无助的生命。可见人如果失去精神支柱,没有精神动力和活着的热情,人生也就变得没有意义,生和死也就没有什么区别,自杀也就可能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但是,在祖父决定结束生命的那一刻,他已经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想做什么、能做什么,没有继续在孤独、寂寞与无助中耗尽生命,对生与死做出自己最有力的抉择。而父亲的中风是作为祖父的对照出现的。不无巧合的是,父亲与祖父一样在六十六岁那年中风,所喜的是父亲所处的时代比祖父那时已经大有进步,不仅医疗条件大大改善,使疾病的治愈大有希望,而且身边亲人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虽然四个孩子有三个在国外,也是每天打电话回来问安,因此,对父亲来说,即使是退休了、中风了、住院了,他的精神世界始终都被亲情塞得满满的,生活依然是美好的、充满希望的、值得留恋的。

 

    可以说,祖父的死是对一种极端状态下的"精神中风"的反抗。在"精神中风"的极端状态下,个体感到心灵失去最后的依托,生命失去存在的价值,如果个体走不出这种状态,就很可能采取一种极端的方式来解决。要么像祖父一样用死来维护生的价值,要么在自暴自弃中通过破坏来显示个体的存在。相反,如果个体能够走出这种状态,重新找到存在的意义,那么生命也有可能出现奇迹,从而进入"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崭新境界。小说中那个在新疆服刑的青年,本来对生活都已绝望,万没想到报纸会发表他的诗,由此发誓重新做人。四年后,他带着新婚妻子来报社感谢曾经在自己绝望时给了他希望的报社编辑"我"。这个青年的转变再一次证明,人总要寻找自己生命的价值所在,即使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只要有,生命也就具备了存在的意义,人生也就有了希望,活着也就有了动力。

 

    "我"可以说是小说中最重要的人物。小说完整地写出了"我"从童年直到现在的生活历程。这篇小说的过人之处并不在于展示"我"的生命历程如何曲折、复杂,事实上,每一个生命来到世上后的成长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这是人生不可改变的规律,在这一点上,"我"与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准确地说,"我"的与众不同、超越常人之处,首先在于"我"对待生活的态度是"珍惜每一天,过好每一天,享受每一天"。但是享受对每个人而言,意义完全不同,有的人追求高级的精神享受,有的人却只愿在吃喝玩乐中寻求低级的感官刺激。台湾作家艾闪的小说《可以说谎可以爱》中把人的快乐分为两种,一种是苏格拉底的快乐,一种是猪的快乐。苏格拉底的快乐是智者的快乐,猪的快乐则是动物性的快乐。智者的快乐与猪的快乐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一种精神的快乐,是一种发现、一种创造,要么潜心于对人类未知领域的开拓,为人类社会积累更多更新的物质或精神财富,要么"向自己主体力量的更强更深处,索取潜能的发挥和发展,以创造有别于常态生活的一片天而形成独特的生命形式",无疑,这种快乐是源于"灵"的。而猪的快乐则重在"欲",是人的本能的体现。按照台湾作家郭枫的说法,这种快乐其实只是一种浅薄的快感而"未能触及到幸福的领域"。小说中"我"的超越常人之处就表现在"我"的享受最主要来自精神层面,即对生命的热爱。"我"从小学到高中毕业,正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在小说中,"高中毕业"是打了引号的,可见所谓的高中毕业对"我"来说,乃至对与我同龄的整整一代人来说都只是一种时间上的概念,并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所以小说中写到"国家中风了,我也跟着抽风",可以想象文化大革命对"我"这一代人的负面影响何其深重。事实上,在这十年中,很多青年人都随波逐流,放弃了学业和追求。而"我"在这样一种非常时期,却树立了人生目标,并开始为之不懈奋斗。"经历了十年不停地读书不停地写作不停地抄稿不停地投稿又不停地接受退稿"的过程,"我"终于发表了第一篇作品,在文学的道路上迈开具有关键意义的一步。到美国之后,文学又成为"我"的敲门砖,"帮我敲开一扇又一扇紧闭的大门,解决了我生活中一个又一个难题。但是,这些对我并不是最重要的,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我要写出好小说。我将为此作毕生的努力和追求,我期望自己能享受一个美满的结局,如果不能享受到,我也没有什么遗憾,因为我已经享受到为这美满结局而努力和追求的过程。"可见,文学是"我"的人生之梦,是"我"最大的精神享受,也是"我"一生的追求。"我"是个热爱生命的人,只有热爱生命的人才会珍惜每一天,才懂得如何过好每一天。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活着的时间长短,平庸地过一百天与过一天是相同的。一个人如果没有精神的追求,"尽管他笑着、炫耀着、疯狂着,然而他总是空虚着!"善于发现、善于创造的人生才具有永恒的价值,而浅薄的快感,因为抓不住人生的价值,常常使人觉得倦怠和空虚。从这一点来说,小说的主人公"我"的形象就已经具有了超越芸芸众生的意义,成为这一类精神追求者的典型代表。

 

    尤应看到,"我"的超越常人之处还体现在"我" 不断地对自己的生命历程进行反思与追问。我们每个人都要在这人世间走一程,大多数人都是自发地甚至是被动地往前走,分辨不出生命的方向,到头来才发现这一生自己不知在做些什么;也有的人在人生的岔路口,在面临选择的时候能够停下来思索一下,张望一下该往哪条路上走,可是一旦生活进入稳定的轨道,他就再也不思考了,只凭着生活既定的模式向前"盲流"。事实上,这些人往往处在"精神中风"状态而不自觉。只有少数人能在人生旅途中不时地停下来回过头看一看、想一想,总结一下自己过去的路走得怎么样,下一步还应该怎样走法。小说中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善于总结自己的人。"我"在三十八岁那年来到美国,这成为"我"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从地球的那一头跑到地球的这一头,从东方世界跑到西方世界,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跑到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我的命运情感尊严思维兴趣关系交往表达甚至食欲等等,都发生了撞击摩擦磨合冶炼膨胀转向,我像被推上了一个转盘,经过飞速的旋转之后,又被推下转盘,我顿时迷失了"。这种"迷失"是人生面对突如其来的变迁之后所产生的失落与困惑。特别是对于像"我"一样刚来到美国的中国人,很多在国内都是精英分子,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因此并不具有接受体力劳动的经验和足够的心理准备。但是在美国,他们不得不为了吃饭、为了学费奔波在餐馆、工厂或者是富裕的美国家庭间,去干那些美国人不愿干的脏活、累活,可以想象他们不仅要在体力上经受考验,在精神上更是倍受煎熬。因此,他们中有一些人便在这种情况下迷失了方向,沦落为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但是,也有很多人在困难面前越发坚强,始终坚守自己的人生信念与追求,在异国他乡开拓出一片崭新的人生天地。小说中的"我"就属于后者。在四十岁那年,虽然"我"在美国还没有找到立足之地,还在为生存而苦苦挣扎,但是为了避免精神的迷失,"我"对过去做了一次很认真的回顾,以确定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然后再选择怎么走。仅就这一点来讲,"我"就已经超越了那些"盲流"。尤为重要的是,"我"始终都有自己坚定的人生目标、明确的人生方向,那就是,写出好小说,并为此作毕生的努力与追求。有了这个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我"的人生就不再是盲目的,"我"的生命就将是充实的、快乐的。除此以外,"我"也喜欢思考一些问题,如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的根在哪里?我要到哪里去?等等。有时候"我"是清楚的,但清楚之后又模糊了,渐渐地"我"又清楚了,但转而又模糊了。"一天又一天的日子,我就是在这种清楚与模糊的交替中度过"。正因为如此,"我"总是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中风"了。其实,在漫漫人生路上,并没有一路清醒的人,每个人总要被一些问题所困扰,怕就怕人总是模糊而不清楚。因此可以说"清楚与模糊的交替"应该是人生的常态,而不断地对自己的生命进行反思与追问正是预防和治疗"精神中风"最有效的方法。事实上,人的一生都是在"我是谁"、"我想做什么"、"我能做什么"、"我怎样去做"这四个康德式的问题中纠缠,每当人对这四个问题有清楚的答案的时候,人就会前进一步,而每当模糊的时候,人就会停顿下来,甚至倒退、堕落。值得注意的是,只要人善于总结、善于思考,每一次清楚就不再是对上一次清楚简单机械的重复,而是对上一次清楚的超越,成功的人生就是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超越式地清楚之后螺旋式地发展、上升的。很显然,小说中的"我"就是在对人生不断地反思与追问中把握自己的人生并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生命价值的。因此可以说,这个"我"的形象的确是一个具有新意的人物形象,他超越了性别、种族、语言、国家的界限,具有人类学上的普遍意义。
 












 

    也许正是基于小说中"我"的这种超越常人的反思与追问的能力,"我"才提出了一个看似简单却着实让人惊讶的问题--"我为什么要来美国?"。也就是这个问题,使这部小说具有了超越一般新移民文学的独特价值和意义。海外新移民文学酝酿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80年代以来,从中国大陆移民海外的留学生、学者等,已经构成新移民文学中创作最活跃、人数最多的一个群体。他们的创作多反映海外移民者在异国他乡艰辛的奋斗历程和内心的直接感受,着重表现弱势文化在强势文化巨大冲击下的变形、扭曲和退位。90年代至今是海外新移民文学向纵深发展的成长期,作品已经不局限在对个人传奇经历的表现上,更多的是表现海外新移民的精神历程,乃至对这一代人的命运进行深入思考。与此同时,"'认同中华文化'理念的建构成为海外华文文学一股新的潮流"。在这类小说中,对中西文化矛盾与冲突的表现已经渐渐退到次要地位,而表现处于平等地位的中西文化的交融则逐渐成为潮流,从而拓展了海外华文文学的境界。但是,纵览海外新移民文学作品,可以发现,尽管有的也有相当的深度,但是他们多是表现移民后的各种生存状态尤其是适应新生活的过程,却很少能够对移民这个行为本身进行回顾与反思。如果留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学留",那么只要留下就意味着人生的成功,因而无论你是在饭店端盘子,还是在大学做教授,意义都是一样的,这显然有悖于常理。但事实上,移民之后的生活往往会与自己原来设想的目标反差极大,而能够认真反思一下自己当初移民之举的又有几人?"我为什么要来美国"恰恰表现了这样一种反思:"我是为了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看完之后我为什么又没有回去?我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命运反而改变了我,把我推入生活的底层。我是想改变一下生存的方式?可是在国内生存似乎更适合我。我是为了将来儿子能出来留学而开路搭桥?又显得牵强。那么我出来是为了挣美金一圆淘金梦?为什么又整天忙着中美文学交流?不仅不挣钱,反而心甘情愿贴钱?我没有什么文凭,不懂英语,没有任何优势,又以三十八岁'高龄'飞来美国,为什么?而且我在国内有儿子房子位子票子还有乐子,我为什么还要来美国?我不是搞错了吗?我是不是搞错了?"虽然"我"最终并没有在这一系列问题上找到明确的答案,以至于"我"有时也处于一种矛盾和模糊的"精神中风"的状态,但是"我"毕竟开始认真思索了。“我"的形象已经显示出独特的思想价值和超越意义,它预示着新移民文学将以更加理性化的目光审视当下新移民的生存状态,从而走向新的里程。

 

    如果我们作一点深入分析就可以发现,"我"之所以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并且对自己的移民之举进行一系列反思与追问,恰恰表明"我"的内心深处存在着对本民族文化传统、对自己民族之"根"难以割舍也无法割舍的情感。就像小说中所说的那样,"根对人来说是很重要的,有了根就有了底,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知道自己现在在什么方位,那么他的精神就不会迷失。所以没有根的人要苦苦的寻根,寻到根的人精神就找到软床,可以稳稳当当的躺下。"这里的"根"其实就表现出"我"的一种自然的种族归属意识。就是因为有了这种意识,"我"和兄妹们才都认为圣诞节是美国人的节日而无法投入进去也不愿意投入进去,而以过春节为正宗。后来虽然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得不入乡随俗认同了圣诞节,也还是进行了中国化的改造,吃的是中国菜,喝的是中国酒,聊的是中国的话题。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人一生下来就是群体中的一员,与集体、社会从来就分不开,因而天生就需要一种归属感,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组织、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失去了归属感,人就会像一片漂泊无依的落叶,不知所终,内心永远无法安定与踏实。很多漂泊在外的游子们所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归属感,因此他们总是通过各种方式来寻"根",来确认自己的归属。

 

    总而言之,《中风》这部小说以散文化的笔法、比喻象征的手段揭示出一个深刻的人生课题,具有丰富的哲理内涵,闪耀着逼人的思想光芒,显示出作家对生活的独特发现和独立思考。相比较而言,有的作品虽然情节生动,人物也具有一定的个性色彩,可是除了对生活作了一般性描述外,并没有从中开掘出一个崭新的精神境界,因而缺少震撼人心的力量,使读者读了一遍之后就没有兴趣再读第二遍。而《中风》中所凸现的人生思考却超越了时空的限制,使小说文本具有足够的张力,着实耐人寻味。还有一点应当指出,就是这部小说的语言虽然没有《旅美生活》那样明显的对比性夸张所造成的幽默感,但是作者用调侃的语气叙述的那特殊年代的特殊事件现在读来却让人忍俊不禁,因而也是别具一格的。

 

    注释:

    ①郭媛媛等:《阅读少君》,群众出版社2002年10月版,49页。

    ②③许达然编选:《山与谷--郭枫选集》,香港文艺风出版社1990年4月版,185,180页。

    ④方忠:《海外华文文学的文化价值取向一瞥》,《世界华文文学论坛》2003年第1期。
 

错位的喜剧人生
——读冰凌中篇小说《旅美生活》

 

文:刘 云
 

    一部作品的艺术魅力由多种因素构成,真实性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一般来说,真实性要求“人物关系或情感运动的协调,性格与环境或情与境的协调”等等,否则,可能会使文学作品因缺少真实感而使读者兴趣索然,但是也有一些作品常常反其道而行之,将人物关系或性格与环境进行错位放置,从而造成别开生面的艺术效果。这样的例子中外皆有,比如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中将美丽的爱斯美拉尔达与丑陋的卡西莫多放在一起形成极端对比,给读者心灵造成强烈的审美震撼,让人过目不忘。而在高晓声的小说“陈奂生系列”中,《陈奂生上城》和《陈奂生出国》都是把人物从自身熟悉的环境中抽离出来,放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与人物身份极不相称的环境中去,尤其是《陈奂生出国》,把在中国农村土生土长的、土里土气的陈奂生突然放置在一个从思想观念到生活、行为方式都完全不同的现代化国家美国,从而引出一段啼笑皆非的故事。


    旅美作家冰凌的小说《旅美生活》就属于这一类别具一格的作品。小说将老金这样一个在中国受了大半辈子地地道道的传统文化影响和社会主义教育的人物放置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甚至可以说是对立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餐馆里,造成人物与环境的错位,从而展开一段诙谐幽默的喜剧人生。

 

    这部小说塑造了一个十分新鲜的人物形象——老金。老金原来是一个从国营工厂退休的车间主任,在美国开餐馆的儿子把他接到身边来享享清福,他既没有长期居留的打算,也不必为生活担忧,日子应该过得平静无波,不料他在美国的经历却使他开始了另一种退休生活。应该说,老金的形象在新移民文学的人物画廊里是新颖而独特的。海外新移民文学多表现带有明确目的的移民者艰难的生活经历和困惑、焦虑、失落的心路历程,表现他们如何在异国他乡、在新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主人公以具有开拓精神的青壮年为主,而反映旅居国外的老年人生活的小说则寥寥无几。
 












 

    “陪读爹娘”是那些为了给儿女分忧解难好让他们专心学习而专门从国内赶来为儿女做后勤的父母,他们给儿女带孩子、做饭、做家务等等,这些“陪读爹娘”不仅要劳累而且还要忍受陌生的环境、陌生的文化带给他们的孤独,另外他们还要时时为儿女们的学业或生存担忧。老金与这些“陪读爹娘”则完全不同,他到美国就是为了来“享福”,儿子的中餐馆开得很红火,生存问题早已解决,可是儿子很忙,没时间陪他,因此他在美国唯一的问题就是孤独。但随着他到儿子的餐馆“听雨楼”担任总经理,这个问题很快就解决了,并且从此开始了另外一种生活。
 

    老金与“陪读爹娘”中的老年人之间的区别不仅仅是生活内容的不同,他们最根本的差异在于那些“陪读爹娘”虽然从中国来到外国、从东方来到西方,但他们却一直延续在着国内的那种退休的生活方式,也就是锻炼身体、做饭、带孩子等等,他的思想观念、生活形态都没有发生根本变化。而老金却一直都在变化和发展,不仅是生活方式在变,在国内退休后他只是聊天下棋搓麻将,现在到了国外却来管理一个大餐馆,因而思想观念、心理、行为都在发生剧烈变化,“变”其实是贯穿在这篇小说之中的内在线索。


    通常说,“环境变异作为一种外部力量”常常会“推动着性格的矛盾运动”。老金的生活真正发生改变是在他进入“听雨楼”之后。在这之前,除了一个人觉得孤独之外,他在美国的生活与在国内的退休生活没什么大的变化,连早上起床的时间都没有改变。在进入“听雨楼”之后,他的生活才真正开始转变。

 

    在国内,人们对“退休”的概念存在着很大的认识误区。大多数即将面临退休的或已经退休的人都把退休看成是一种“全休”,即离开工作岗位也就不用再工作,什么问题也不用想,什么事情也不用做,每天所想所做无非就是如何锻炼身体以延年益寿,要么就像老金原来那样聊天下棋打麻将以打发时间,这其实是一种十分消极的生活方式,缺少对人生、对事业的积极追求,无异于将一段宝贵的生命闲置,这样的生活难免会让人感到空虚、落寞,从而加剧了生命老化、枯萎的进程。

 

    其实,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人的寿命已经大大延长,人对自身潜能的发掘也在逐步加深,因此退休并不意味着一个人的生命就已经进入无所作为状态,事实上大部分人在退休的时候依然是很健康的,生命还是大有可为的,完全可以实现当年曹操面对滔滔东海时所吟唱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鸿图壮志。相反,如果没有了对人生、对事业的追求,生活就缺少动力,以致不少人常常是未老先衰。但是也有少数人“退而不休”,在退休后重新积极安排自己的生活,或者到老年大学进修,学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丰富生命内涵,提高生活质量;或者重新找份工作,发挥自己所长,做到老有所为,等等。有了这些积极的活动,他们的生命就依然生机勃勃,从而给“退休”一词赋予新的涵义。只是在退休的人群中,这种认识还不是很普遍。

 

    在进入“听雨楼”之前,老金也还不具备这种认识,他本来已经习惯了自己原来的退休生活,觉得自己也没什么本事,帮不了孩子什么忙,很过意不去。然而进入“听雨楼”之后,老金却再次发现了自己生命的价值,因此“听雨楼”的事业成为他新的追求,这好似给他的生命注入了一股兴奋剂,使他的每一天都变得充实而有意义,也给他带来了充分的自信,他充分发挥了自己二十多年车间主任的工作经验,把一个“听雨楼”管理得井井有条。尤其是在与“长江浪”餐厅的竞争中,老金可以说是沉着冷静、应对有方,终于力挽狂澜,使“听雨楼”在这场竞争中不仅站稳了脚跟,而且更为发展壮大。生活有了事业做依托以后,生命就像一股清泉,有了源头,成为活水,从而精力充沛地继续向前奔流,从此,老金不仅学会了开车,而且还迎来了生命中第二个春天。


    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小说没有回避对人的情欲的表现。通过自由、开放的老叶的引导,老金终于突破了原来保守、封闭的情欲观,领略了许多生命新奇的景象。在这里,情欲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生命的内驱力,使老金重新感受到生命的活力和人生的甜蜜。如果我们把老金在事业上的追求理解为一种形而上的精神欲求,而把其对情欲的追求理解为一种形而下的自然欲求,那么这两种欲求就构成了老金心理世界的两种内驱力,这两股力量合而为一,有效地推动着老金的性格运动。因此,经历了从生理解禁到心理解放的一系列变化,老金已经不再是原来的那个老金了,现在他感到自己的生命不止是在往回走,简直是在往回跑,似乎又回到了青年时代。不难看出,环境的改变充分激发了老金生命的潜能,使老金的生活天地变宽变大,生命轨迹得以延伸,从而开始了另外一种人生。

 

    除此以外,我们还应看到,环境的变化虽然会推动人的性格发展,但反过来,一个生命力旺盛的个体,总是不甘于一直被环境所支配,他总要通过这样那样的努力来影响环境、改变环境,进而改造自己的生活世界。老金毕竟是一个受了大半辈子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人,他又在社会主义的工厂里工作了几十年,因此他身上还保持着很多根深蒂固的中国式的传统习惯和工作作风。比如他第一天到“听雨楼”上班,在与员工们见面时他模仿自己心中的领导风范向大家点一点头,说了句“同志们好”,结果把大家都逗笑了,而油锅师傅老钱又不失时机地回了句“首长好”,更是引得哄堂大笑。这一问一答都是地道的中国特色、中国作风,在中国可能很普通,可是一旦放到美国,就成为笑料,尤其是在中国人生活的圈子里。另外,中国人崇尚节俭,有过艰难生活经历的老年人更是如此。老金上任以后看到饭店每天丢弃很多鸡架,心疼得不得了,就动了一番脑筋,将其全部留下,给员工们做出一道可口的开饭菜,这不止是为了省钱,而且也变废为宝,很有点创造性,虽然他因此背上了“周扒皮”的恶名也还是乐此不疲。
 












 

    最重要的是,老金还有意识地把自己在国内的管理经验运用到“听雨楼”的工作中,竟然效果卓著,这给了他很大的自信心。实际上,人类社会制度虽然存在各种形态,尤其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在意识形态、社会制度等方面差别很大,但是在生产经营管理等领域的技术层面却存在很多相通之处和一定的互补性,相互之间适当地借鉴有利于各自的健康发展。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早已不同程度地利用了社会主义的某些积极因素,而邓小平倡导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也主动地吸取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成功经验,从而开创了振兴中华的新局面。

 

    国家如此,个人其实也一样,老金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虽然他是在中餐馆工作,但“听雨楼”毕竟是在美国,异质文化的摩擦与冲突在所难免,“鱼刺事件”就是很突出的一例。在这种摩擦与冲突中,老金不仅开阔了眼界,体会到西方文化的优劣,更在冲突的过程中吸收了西方文化的精华,从而增强了自己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这一切都使他信心倍增,因此在与“长江浪”的竞争中,他决定按照自己的思路改进“听雨楼”,在他的领导下,“听雨楼”的生意蒸蒸日上,他终于开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对于老金来说,虽然他在国内也是个车间主任,但那毕竟还是在别人的领导下工作,而且凡事出了问题,最后都是国家作主,个人只不过是国家机器上的一个螺丝钉而已,而在“听雨楼”,一切问题都得自己思考、自己解决,因此相对于国内来说就更能够显示出个人的能力和价值,“听雨楼”其实就是老金发挥个人潜能、实现个人价值、展现个人魅力的一个全新的战场,是由他独立支配的一个“王国”,他通过自己的顽强努力在逐渐改变自己以适应环境的同时也改变了环境、改变了“听雨楼”。显而易见,老金的这种“变”是一种积极的发展,他通过主动吸收异质文化的精华来丰富自己的文化底蕴,相对于他的过去,他的眼界更加开阔,思想更为敏锐,生命更为厚重,因而他的改变实际上是在不丧失自己文化优质的前提下对自身文化的一种提升和超越。


    事实上,古往今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而只有在变化的过程中,事物才有可能向前发展。对“听雨楼”来说,经营方式的改变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对于老金来说,环境的改变则成为他生命更新的契机,他的生命潜能前所未有地被激发,从而迎来了他生命的第二春。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环境的改变固然可以造就成功的人生,可是对于那些生命力薄弱的人,环境的改变无异于“斩草除根”,只能导致生命的沦落。然而不管结果如何,人们都有一种对未知领域进行探索的欲望,这可以说是人的一种本能。人总是感到不能满足,不能安于现状,因此总是想方设法改变自己的环境,去寻求别一种生命形态。

 

    张翎的小说《交错的彼岸》中就有一段十分耐人寻味的话:“外公的父母辈在飞云江畔生下外公,外公长大了,心野了起来,就沿着飞云江往北走,在一条比飞云江略大一些的叫瓯江的河边停了下来。于是就有了母亲。……后来母亲在江边生下了我和萱宁。我们长大了,我们的心也野了,想去看外边的世界,我们就沿着一条叫东海的江河走出了大海,跨越了一个硕大无比的汪洋,在一条叫安大略湖的大湖旁边驻留。将来我和萱宁的孩子,会在安大略湖畔居住繁衍,还是会继续前行,寻找一条更大、更宽、更适宜居住的河流呢?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可见,这种寻求的过程不仅贯穿了每个人独自的人生,也贯穿了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只要人在地球上生存,这种寻求的过程就不会停止。“移民”大概就是人类的这种心理在行为上的体现,实际上也是人类发展的一种常态。

 

    令人关注的是,在这种寻求的过程中,有的人成功,有的人失意,不免也有一些人沦落。这部小说以老金为中心,联结起一批移民者的形象,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有金城、老叶和托尼。这几个人物分别代表着某一种生活。金城原本是来美自费留学的,但是却没好好读书,先在餐馆打了三年工,赚了些钱后自己开了个外卖店,开了三年店,又卖了外卖店,买了堂吃店,也就是“听雨楼”,生意红火,几年后就又忙着开分店了。老叶是从台湾来的,他到美国已经二十多年了,可至今仍是个在餐厅打工的。他没有什么理想与追求,他的生活哲学是赚钱就为吃喝嫖赌玩乐。托尼原本在国内是个工程师,十年前来美国考察就滞留未归,因为身份黑了,就只能在餐馆打工,家人也不能来美,就这么大洋两岸分居着。

 

    这几个人也许移民的具体目的会略有不同,但本质上都是为了寻求别一种生命形态,才把自己从原来生存的土壤中连根拔起,移放到一个完全不同质的土壤中,但是移位之后,每个人的生存状态却完全不同。金城勇于奋斗,顽强地适应了异质环境,并且扎下根来,人生之树也随之开花结果。老叶虽然在美国安身立命,但是他却只顾眼下,不管过去和未来,也没有主动的追求和进取,更缺乏对理想和精神的认真思考,因此生命在他那里只沦落为一种本能的欲求。而对于托尼,这次的人生移位则应该是痛彻心肺的,从工程师沦落到只能在餐馆打工的黑客,他只好为了生活而生活,这种人生就应当反思了。与老叶和托尼相比,老金一开始虽然是被动地接受环境的改变,在孤独中忍受错位的生活,但是一旦生活进入另一个快车道,他就积极地改变自己,努力地适应了新的生活节奏,从而把自己从错位的状态逐渐调整到本位的状态,成功地完成了一次前所未有的生命飞跃。

 

    应该说,现在的老金是一棵在异质文化的土壤上旺盛生长的中国松。在经历了一段新土壤带来的排斥反应之后,中西文化在他身上逐渐融合,他既保持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要义,又吸收了异国文化的精髓,从而使他的生命之树常青,成就了一段喜剧的人生。可以断言,老金这样的喜剧人生在华人移民乃至其他各族移民中将不再是一个个别的现象,而可能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这也正是人类得以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一个标志。

 

    注释:

    ①江苏省文联文艺理论研究室、《江西文艺界》编辑部编:《文艺研究新方法论文集》,350页。

    ②刘再复:《性格组合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年7月版,367-3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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