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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不断!这些城市"租房可落户"了!你还买房吗?

江苏无锡728日傍晚宣布,9月起取消购房落户政策,凡在该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合法租赁住宅,同时具备参加社保满五年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这一次真的不一样了。

从住建部等中央部委表示要立法明确租购同权,并将推向全国,到广州、武汉等地已经提前开始积极探索租购同权政策,再到位于长三角区域的的发达二线城市无锡推行租房落户,业内预计,会有更多城市跟进,未来租购同权将会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如果租赁真正做到被赋予和买房同等的权利,那么意味着从根本上动摇了房子必须买才能住的逻辑。由此楼市将逐渐向租购并举的二元格局迈进。

 

无锡、郑州等多地推“租房落户”

7月中旬,广州就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提出“租购同权”,此后,各地有关住房租赁市场的动作就未停歇。

28日,无锡市发布了修订后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取消了有关投资、购房落户政策,增设了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将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扩大至租赁住宅,新政将于9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无锡,郑州、扬州、济南等多地近期也提出或拟提出“租房可落户”的举措。

其中,郑州明确,在县 ()、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城镇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在本辖区实际居住但无本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统一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

济南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取消投资纳税、购买房屋等落户限制,对市内五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以外常住户口人员,在该区域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扬州也明确,合法稳定住所,是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住房、国有经济组织产权住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在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

可见,取消购房落户政策,将租赁房屋纳入“合法稳定住所”的范畴,成为一种新的趋势。事实上,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曾先后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两个文件,规定了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租房落户条件高低有别,重点人群更宽松

在租房落户条件方面,各地门槛高低有别,多以在当地缴纳社保的年限来划定。

无锡为租房落户设置的门槛是: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五年(宜兴为均满三年)。同时,居民之间签订的未经过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不能作为落户条件,须租住经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才能办理落户。

郑州为外来务工人员落户设置了在郑州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的条件;扬州要求拥有稳定就业并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5年;济南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市内五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以外常住户口人员,在该区域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

此外,对于一些重点人群的落户条件,一些地方还进行了进一步的放宽。

比如,无锡明确,对高校毕业生、中高级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全面放开户籍准入,只需在无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且不设定合法稳定住所的具体条件,可按实际情况将户口落在自有住宅、租赁住宅、单位集体户和社区家庭户中。

“此类政策充分说明当前热点三线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和租赁制度改革的导向,预计后续其他城市也会跟进,这将有助于保障租赁群体的权益。”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

 

此前落户买房可能是唯一途径

买房被认为一种信仰,很大程度上与其绑定的户籍以及相关的教育、医疗资源息息相关有关。而现在,在广州倡导“租购同权”之后,无锡提出了“租房落户”。

在住房被赋予的公共权益中,除了教育、医疗等一般性服务权益之外,户籍制度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户籍不仅仅是一种身份,更是其他几乎所有社会权利的核心。

此前,很长一段时间,想要落户,买房可能是唯一的途径。

而现在,以北上深等一线城市,苏州杭州等二线城市为代表,越来越多的城市逐步取消买房落户的限制,转而采取积分制等落户模式。

 

业内预计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城市跟进实施“租售同权”相关的政策。

更多城市或可租房落户,租赁双方权益咋平衡?

租房可落户,可谓是“租购同权”在户籍领域的体现。未来,承租人还能享受哪些公共福利?

“由于入学等重要公共福利都与户籍挂钩,若租赁不能落户,‘租购同权’就无从谈起。”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记者表示,租房可落户有利于租赁关系稳定,而租赁关系稳定的核心其实是产权中的资产收益和使用权中的公共福利。

此前,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

随后,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未来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12城会否加入“租房落户”的阵营?张大伟认为“肯定会”,但他也担心,基于租赁关系的立场不同,房主一般不会愿意承租人落户,这就可能引发权利分割的冲突,关键是要看政策细则如何设置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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