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洲的大海简直就是宝藏,鲍鱼、螃蟹、青口等等各种海鲜,只要买个鱼证就可以自己捕捞,分分钟实现海鲜自由。不过为了保护大海里的宝藏资源,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澳洲对于这些海鲜的捕捞也是有严格要求的。有些人打着“发财”的主意顶风作案,那么付出的代价也是很惨痛的。
夫妻二人违法贩运鲍鱼,被罚款7.5万澳元
美味的澳洲鲍鱼,谁能拒绝呢?
不过有人严格按照规定捕捞过个嘴瘾,有些人却对这些价值不菲的鲍鱼动起了歪心思。
上个月,一对夫妇就被Launceston最高法院陪审团裁定违反《1995年海洋生物资源法》的贩卖鱼类罪名,罚款高达7.5万澳元!
几年前,华人女子Ruhua Liu曾在Launceston的一个收费运输站存放了三个泡沫箱子,准备运往墨尔本。
然而运输站的员工越看这三个箱子越越觉得不对劲,因为这三个箱子是要运送给一家海鲜公司的。
于是,这名心存怀疑的工作人员就把这件事情直接报告给了警方。
警方赶到现场后打开一看,三个箱子里面装的是整整186个鲍鱼,重达37公斤!
在第二天警方找到Liu女士时,她承认自己对箱子里装着鲍鱼的事情是知情的,并且准备将这些鲍鱼运往墨尔本。
随后,Liu的丈夫Shayne Michael Murphy承认了这些鲍鱼是他的,但他声称这些鲍鱼是他两年前经营海鲜生意期间剩余的存货。
然而Robert Pearce在判刑时表示,他拒绝接受这种解释,而是接受了一名前雇员和Murphy的商业伙伴提供的证据。
这些证据显示,他们没有处理过鲍鱼,并且在进行盘点时,也没有剩下任何鲍鱼。
Pearce法官说,Murphy没有获得许可持有这么大数量的鲍鱼所需的执照、收据或文件。“他把它包装好,并参与了运输和交付计划,这种行为就是走私。强有力的证据表明,这些鱼不是来自合法供应商。”
并且,也不排除这些鲍鱼是以不当消耗资源的方式非法捕捞的。
更重要的是,涉及这起违规贩运鲍鱼案件的Shayne Michael Murphy,还是一名前塔州工党参议院。
法官表示,他们夫妇二人不可能不知道鲍鱼捕捞以及贩运的相关规定,除了Murphy外,他的妻子Liu女士也参与了丈夫的海鲜生意,她应该和所有公民一样,知道自己需要遵守相关法规。
也就是说,两人这是知法犯法!
经查证,Liu没有持有持有5只以上鲍鱼所需的执照,也没有持有超过5只鲍鱼所需的收据或任何单据,但她却持有以及运输鲍鱼,并试图将鲍鱼交付给另一个人,属于违规行为。
最终,夫妻二人均被裁定罪名成立,Liu被罚款2000澳元,Murphy罚款6000澳元,并且两人须就走私鱼类的价值分别支付33945澳元的罚款。
澳洲鲍鱼捕捞攻略,提前做好这些准备
澳洲鲍鱼的品质好这是公认的,而在澳洲,下海抓鲍鱼也是合法的。
但需要提醒大家的一点就是:在澳洲,不管是捞鲍鱼还是鲍鱼的买卖,都有一系列严格规定的。
如果不按照规定捕捞,海警分分钟就找上你了,至于后果嘛…看看上面的例子就知道了,违规捕捞被抓最后就是得不偿失。
那么抓鲍鱼到底有什么规矩呢?这个规定每个州都有所不同。
以塔州为例。
澳洲的鲍鱼(Abalone)主要有三种:
1.黑边鲍;
2.青边鲍;
3.以上两种的杂交品种。
在维州抓鲍鱼须按当地渔政官方公布的条例进行:工具必须合法;潜水服、蛙鞋、潜水镜、鲍鱼刀、鲍鱼尺、手套等物品如有不符合规矩会被予以重罚;须携带渔证在开放日前往。
渔证的办理:
捕捞鲍鱼前,一定要记得购买渔证。如果没有购买渔证不仅不能捕捞鲍鱼,也不能将鲍鱼放入任何水域中。
如果你没有购买单据,也没有鲍鱼证,拥有的鲍鱼最多不能超过5个,如果你购买鲍鱼的数量超过5个,必须得保留有购买单据。
个人可以通过两种渠道获得渔证。
你可以到塔州政府官网上进行申请或亲自(需本人)到店内购买。
每次捕捉的限制:
另外,鲍鱼的数量也是有限制的,而且每个区域的大小限制都不相同。
黑边鲍:从Arthur River东到Musselroe Point,可捕捞的青边鲍的大小最低不小于120mm;其它海域最小则不能小于138mm。
青边鲍:从Montagu东边到刚刚过Birdport,大小不能小于132mm,其它水域不能小于145mm。
另外,官方规定1人1天最多可以捕捞10个鲍鱼(不限种类),1人1天内最多可拥有的鲍鱼数量上限为20个。
所以说,在捉鲍鱼的过程中必须买一把量鲍鱼的尺子。
撬鲍鱼的器具必须是钝器,不可以用刀子,螺丝刀等锐器撬鲍鱼,以免切到鲍鱼。
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水下活动一定要注意安全,量力而行。
另外,澳洲的近海水域就有小鲨鱼和魔鬼鱼。它们不是那么可怕,但也有危险性,如果有警示牌,那还是远离吧!
摸鲍鱼就是为了好玩开心,不要伤害到自己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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